(原标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08,74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80,266.0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189,683.5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将投资项目如下: 1. 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7,000.00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45,361.80万元,建设期33个月。 2. 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6,500.00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25,576.33万元,建设期36个月。 3. 国六 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6,090.18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16,090.18万元,建设期36个月。 4. 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6,400.47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6,400.47万元,建设期36个月。 5.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0,000.00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47,290.19万元,不适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范围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自2024年12月4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2024年12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