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正镶白旗盛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正镶白旗盛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010557号
评估目的: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需对正镶白旗盛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正镶白旗盛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正镶白旗盛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4年05月31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正镶白旗盛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0,862.56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7,300.00万元,评估增值额为 6,237.44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9.90%。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重大假设前提和特别事项: 1. 风电上网电价基础电价:根据《关于核定盛元正镶白旗乌宁巴图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锡发改价字(2017)2号),按照0.2829元/千瓦时(含税)进行结算。外送电价结算价格:依据历史年度平均结算单价综合确定外送电价。国补价格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财政局转付。根据《关于核定盛元正镶白旗乌宁巴图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锡发改价字(2017)2号),国补价格按照0.2071元/千瓦时(含税)进行结算。二期风电项目为完全市场化风电项目,无基础电价。为确保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基于核定电价时全生命周期发电小时数等因素,现确定各类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如下:风力发电一类、二类、三类、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48000小时、44000小时、40000小时和36000小时。经查询风力发电站所在地内蒙古锡林郭勒地区为一类地区,故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48000小时。对于发电利用小时数超出规定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情况,国补按照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上限48000小时计算。被评估单位二期风电历史年度上网电量均为市场化电量,未按照基础标杆电价(0.2829元/千瓦时)售电。本次评估按照被评估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预计。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及使用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