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兴旺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部分风电场产品股权的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8)。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
审议并通过《关于洛阳双瑞科技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兴旺、郑松、孙伟军、冀相安、任开江、赵宝华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严臻、施东辉、刘响东参与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0)。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临2024-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