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精工”)于 2024年 8月 2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谢威炜先生,拟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自 2024年 8月 23日起,至 2024年 11月 22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15%)。公司今日收到谢威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 2024年 11月 11日收盘,谢威炜先生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股东减持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 --- | --- | --- | --- | --- | | 谢威炜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24年 8月 23日~2024年11月 11日 | 6.09 | 188,000 | 0.015 |
注:上表中各明细数据计算结果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致。减持股份来源:谢威炜先生因参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获授的激励股份,已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部分。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及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752,000 | 0.062 | 564,000 | 0.04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8,000 | 0.015 | 0 | 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64,000 | 0.047 | 564,000 | 0.047 |
注:上表中各明细数据计算结果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谢威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东方精工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备查文件 谢威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