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 本次激励计划和本次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张杰、朱良保、叶玲于2022年9月23日就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2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484.80万份,行权价格为10.32元/份。
- 2023年9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4年9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4年10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事项的批准
1. 2024年11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 2024年11月11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根据证券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提供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明细汇总表,截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届满之日,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最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27万份。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