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茂莱光学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会议通知: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发布了《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下午2:30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以及9:15—15:00。
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87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8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08,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15%。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结论意见: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