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尚无明确减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实施回购不会增加财务风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自2024年 2月 8日至 2024年 10月 15日上述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3,392,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累计增持总金额为 78,183,575元。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后续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关于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2024年 11月 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回购方案的风险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