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于 2024年 11月 6日、2024年 11月 7日、2024年 11月 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现场问询及函件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