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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微: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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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1. 本次作废及归属的批准与授权
  2. 2023年9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3. 2023年10月11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4. 2024年6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5. 2024年6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6. 2024年7月2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7. 2024年1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8. 本次作废的情况

  9. 1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9,941股不得归属,由公司全部作废。
  10. 部分激励对象本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对应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未能达到100%,上述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224股全部作废。
  11. 合计作废处理上述人员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56,165股。
  12. 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13. 本次归属的情况

  14. 归属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
  15. 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 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688.66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净利润为11,226.30万元,较2022年增长49.41%,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148名激励对象中,8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6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70%。
  16. 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148名激励对象可归属655,620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为20.55元/股(调整后)。

  17. 信息披露

  18. 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文件,包括《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等文件。
  19. 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20. 结论性意见

  21. 本次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22. 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23.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相关规定。
  24. 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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