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77 证券简称:宁沪高速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25日15点00分,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2024年11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调整拟注册的中期票据期限的议案 2. 关于本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3. 关于调整拟注册的公司债券期限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谢蒙萌女士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4.02 选举杨少军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4.03 选举杨建国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5.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5.01 选举沈志远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 凡持有本公司股份,并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草场门营业部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大会,但应填写本公司之回执并于2024年11月21日前,将此回执交回本公司。 - 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股东代理人(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出席及投票。 -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被委托人签署。如该委托书由被委托人签署,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手续。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投票代理委托书须在大会举行前24小时交回本次大会秘书处方为有效。
六、其他事项 - 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董事会秘书室,邮政编码:210049,电话:025-84362700转301815或025-84464303(直线),传真:025-84207788。 - 所有决议以投票方式表决。 -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