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龙高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7日下午在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副董事长林小敏先生主持。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1人,代表股份130,948,7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7,920万股)的比例为73.0741%。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0,841,120股,占99.9178%;反对98,320股,占0.0751%;弃权9,300股,占0.0071%。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