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集智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546,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4,6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6,830,877.36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769,122.64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 集智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17,700 万元 - 电机智能制造生产线扩产项目:7,600 万元 合计 25,460.00 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43,570,762.30 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3,570,762.30 元。
四、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861,066.04 元,拟置换金额为 1,861,066.04 元。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 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会计师鉴证结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