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本人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已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本人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汤梁熹宋京6101005012403 null 梁钰花电 null 蓉王王绍蓉忆 null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