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9月))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生效日期:2024年9月13日
- 公司基本信息:
- 注册名称: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Aotecar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路666号
- 邮政编码:226300
-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9,623,844元
- 经营范围:
- 新能源技术开发
- 开发推广替代氟利昂应用技术
- 制造、销售无氟环保制冷产品及相关咨询服务
- 制造和销售汽车零部件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股份发行:
- 股份总数:3,309,623,844股,均为普通股
- 发行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 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
- 董事会:
- 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 监事会:
- 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
- 监事会职权包括: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 财务会计制度:
- 每年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报告
- 利润分配原则:按法定顺序进行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
- 解散和清算:
- 解散原因包括: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债权人、处理未了结业务等职权
- 修改章程:
- 修改章程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审批
- 附则:
- 释义、章程细则、文字版本、解释权等
以上内容摘自《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