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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益股份: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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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益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嘉益转债”或“可转债”)。本次发行人民币39,793.84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979,384张,按面值发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3.8311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4年11月7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9,793.84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39,793.84万元。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11,938.1520万元。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4年11月5日(T-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和《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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