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景德镇正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4]第2201号】)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景德镇正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4第 2201号
一、经济行为:根据 2024年 8月 19日,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33周总裁办公会议》,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景德镇正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因此特委托本公司对正业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
二、评估目的:确定正业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景德镇正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三、评估对象:正业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
四、评估范围:正业新能源全部资产及负债。
五、价值类型: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基准日:2024年 8月 31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七、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最终以资产基础法的测算结果作为资产评估报告最终使用结论。
八、评估结论: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委估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如下: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5,116.83万元,评估价值为 35,119.12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 2.28万元,增值率为 0.01%;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5,405.07万元,评估价值为 35,355.07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减值 50.00万元,减值率为 0.14%;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288.24万元,评估价值为-235.96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 52.28万元,增值率为 18.14%。明细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景德镇正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13,445.79 13,445.79 非流动资产 2 21,671.04 21,673.33 2.28 0.01 其中:债权投资 3 其他债权投资 4 长期应收款 5 811.90 811.90 长期股权投资 6 -1.67 -1.6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8 投资性房地产 9 固定资产 10 5,783.32 5,787.28 3.96 0.07 在建工程 11 5,067.00 5,067.00 工程物资 12 固定资产清理 1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4 油气资产 15 使用权资产 16 3,212.62 3,212.62 无形资产 17 60.97 60.97 开发支出 18 商誉 19 长期待摊费用 20 3,943.55 3,943.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 825.01 825.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 1,966.68 1,966.68 资产总计 23 35,116.83 35,119.12 2.28 0.01 流动负债 24 23,162.57 23,162.57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之规定“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从 2024年 8月 31日起至 2025年 8月 30日的期限内有效。如果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人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资产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正式提出日期为 2024年 10月 22日,为评估结论形成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