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规则的要求,对动力源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数量59,554,14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999,999.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480,832.44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519,167.1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24年10月30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1216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 车载电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额17,974.09万元,原拟投入募集资金13,130.90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12,254.51万元。 2. 偿还银行贷款,实施主体为动力源,投资总额5,569.10万元,原拟投入募集资金5,569.10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5,197.40万元。 合计投资总额23,543.19万元,原拟投入募集资金18,700.00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17,451.91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