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1月 5日收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漳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闽 06破申 59号)和《决定书》((2024)闽 06破 107号)。漳州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广州市联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鲲公司”或“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及因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对持续经营能力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 9.8.1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4年 5月 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因被法院裁定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条第(九)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傲农”,股票代码仍为“603363”,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退市情形,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