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力源科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使用不超过 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4月 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5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6,7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51,182,5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52,777,265.99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405,234.01元。资金已于 2021年 5月 10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年 5月 1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4152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 --- | --- | --- | --- | | 1 | 水处理系统 PTFE 膜生产集成中心及产业化项目 | 15,743.56 | 5,000.00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170.39 | 4,840.52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 总计 | - | 35,913.94 | 19,840.52 |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11月 1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截至 2024年 11月 1日,公司已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总金额人民币 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5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力源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