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因 232名激励对象期满未行权、27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3,532,115份,因 23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090,000份,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1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220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满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165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3,532,115份,同意注销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090,000份;同意符合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220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同意符合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165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