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根据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P=P0-V=17.81-0.50-0.30-0.60-0.16=16.25元/份。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公司本次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