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可归属的 23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