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惠天热电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指派王冰律师、王亚茹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公司总部616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卫国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019,198股,占98.4616%;反对2,770,400股,占1.4132%;弃权245,500股,占0.1252%。
《关于采暖期抢修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046,390股,占91.1914%;反对2,930,900股,占8.0878%;弃权261,200股,占0.7208%。
《关于代理购电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097,190股,占91.3316%;反对2,866,900股,占7.9112%;弃权274,400股,占0.7572%。
《关于购热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21,190股,占86.9826%;反对2,866,700股,占7.9106%;弃权1,850,600股,占5.1067%。
《关于煤炭采购关联交易的议案》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