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升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 召集:2024年10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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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14点30分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9楼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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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 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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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84人,代表165,099,341股,占公司总股本402,110,702股的41.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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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股份为164,757,240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27%;反对股份为222,101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弃权股份为120,000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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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同意股份为164,586,840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5%;反对股份为397,901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0%;弃权股份为114,600股,占与会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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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本所律师认为: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