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4-048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12/1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4,000.00万元~5,000.00万元 -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2,763,358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98% - 累计已回购金额:2,000.08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46元/股~8.46元/股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024年 2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含),调整增加为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 10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 2024年 10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763,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8%,购买的最高价为 8.46元/股、最低价为 6.4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0,000,847.7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