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上会稿))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交易类型: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对方: - 购买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 100.00%股权涉及的交易对方:张国庭、李君、王理平、刘国斌、李庐易、谢国富和惠州市安可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购买成都金之川电子有限公司 20.00%少数股权涉及的交易对方:王秋勇 - 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
上市公司声明: -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 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锁定。
交易对方声明: - 本人/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 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已出具声明,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