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投资”)于2024年10月29日与专业投资机构粤财资管(广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粤财资管”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沐霖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沐霖投资”,与粤财资管合称“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广东乾粤木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约定共同投资设立广东乾粤木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5,002万元,其中蒙娜丽莎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占比为6.67%。
同日,蒙娜丽莎投资与沐霖投资签署了《产业项目咨询顾问服务协议》,聘请沐霖投资对拟投资标的情况及标的所属行业情况提供咨询服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广东乾粤木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名称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注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2402室。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融资咨询服务。 合伙企业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50,020,000.00元,其中蒙娜丽莎投资认缴出资10,000,000.00元,出资占比6.67%。 合伙期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长期,自合伙企业成立日起算。 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粤财资管和沐霖投资。粤财资管负责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沐霖投资负责监督合伙企业运营并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的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于直接或间接:(1)认购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汉马科技”)破产重整项目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2)为实现第(1)款目的,按照重整投资协议、重整计划和/或汉马科技临时管理人/管理人发出的相关文件所进行的出资,包括且不限于支付保证金、投资相关资产等(如需);(3)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标的发放股息、现金红利;(2)减持或全部转让所持有的股份;(3)投资标的清算,合伙企业作为股东享有的剩余财产分配;(4)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方式。
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蒙娜丽莎投资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产业项目咨询顾问服务协议并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可以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经验、管理和资源优势,拓展投资渠道,并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汉马科技重整投资人尚未最终确认,最终结果以汉马科技公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