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2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芬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情况、经营成果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