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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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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2,000,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45.63元。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2,039.70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4,272.99万元。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45,772.30万元。 - 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原因是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现阶段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 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投资品种: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 -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 实施方式: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 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能准确预估。 -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选择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力强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将遵循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五、对公司的影响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日常资金的周转及需求。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 董事会意见: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监事会意见: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运机集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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