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证券代码:301035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5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7,866.2094万股的0.9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4.99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7,866.2094万股的0.8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0.00%;预留25.00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7,866.2094万股的0.0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0.00%。 3.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23.53元/股。 4.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45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5.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5个月。 6.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预留部分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