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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自控: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10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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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10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1. 总则
  2. 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3.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 信息申报规定

  5.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的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
  6. 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
  7. 现任人员在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更新申报。
  8. 申报数据视为提交的股份管理申请。

  9. 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10. 买卖前需通知公司证券投资部,核查是否存在不当情形。
  11. 发生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申报并公告变动情况。

  12. 禁止买卖公司股票期间

  13.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14.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期间不得减持。
  15.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之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6. 可转让本公司股票法定额度

  17.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末持有股份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18.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19. 责任追究

  20. 违反规定的,按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处理,构成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依法配合有关机关追究责任。

  21. 附则

  22.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23.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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