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是公司经营过程的常规交易活动,也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0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肃北马鬃山经开区核心区调蓄水池工程总承包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9月30日。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并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