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4-141 债券代码:123198 债券简称:金埔转债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 10月 25日 2.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50万股 3.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83元/股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4年 10月 25日为授予日,以 3.8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7名激励对象授予 35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7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员工,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500,000股,约占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78,844,868股的 1.96%。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3.83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8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回购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禁售期 1. 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 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六)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A) | | --- | --- |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4年 | 2024年度6,000.00万元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5年 | 2024-2025年度累计13,000.00万元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6年 | 2024-2026年度累计21,000.00万元 |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4年 9月 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 2024年 9月 27日至 2024年 10月 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等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4年 10月 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2024年 10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 2024年 10月 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确定授予日为 2024年 10月 25日。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 授予日:2024年 10月 25日。 2. 授予数量:3,500,000股,约占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78,844,868股的1.96%。 3. 激励对象总人数:37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员工。 4. 授予价格:3.83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 | --- | --- | --- | --- | --- | --- | | 1 | 窦逗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中国 | 20 | 5.71% | 0.13% | | 2 | 王宜松 | 副总经理 | 中国 | 20 | 5.71% | 0.13% | | 3 | 杨晓波 | 副总经理 | 中国 | 10 | 2.86% | 0.06% | | 4 | 刘标 | 副总经理 | 中国 | 15 | 4.29% | 0.09% | | 5 | 朱宽亮 | 副总经理 | 中国 | 25 | 7.14% | 0.16% | | 6 | 刘明 | 董秘、总经理助理 | 中国 | 20 | 5.71% | 0.13% | | 7 | 金宇西 | 财务总监 | 中国 | 15 | 4.29% | 0.09% | | 二、其他核心员工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员工(30人) | 225 | 64.29% | 1.42% | | 授予部分合计(共计37人) | 350 | 100.00% | 2.21% |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500,000股,按照授予日的收盘数据测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预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1697.5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
六、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年 10月 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授予 35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3.83元。
七、监事会意见 1.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 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年 10月 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授予 35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3.83元。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授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涉及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授予已经满足《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授予条件;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