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签订PPP项目终止及政府回购协议之进展的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PPP项目终止及政府回购协议之进展的公告
终止PPP项目及政府回购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签订PPP项目终止及政府回购协议的公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大理创新中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理创新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大理市海东片区上登工业园排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建设PPP项目终止及回购协议》。
终止 PPP项目及政府回购的进展情况 由于资金紧张,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回购款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已支付回购款合计24,648,809.21元,剩余未支付费用共计31,144,174.91元。经双方协商,项目公司近日与大理经开区管委会签署了《大理市海东片区上登工业园排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建设PPP项目终止及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大理创新中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确认应付乙方款项总额为31,144,174.91元,该款由甲方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支付: 1. 甲方应于2024年10月底前支付2,600,000.00元,11月、12月每个月底前支付3,000,000.00元,确保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到8,600,000.00元。 2. 甲方应于2025年春节前付款3,000,000.00元和运营费1,544,174.91元,共计4,544,174.91元。 3. 甲方应于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每个月底前支付3,000,000.00元,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支付完毕剩余的18,000,000.00元。
如甲方有一期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就未履行部分一次性全额予以支付。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仍以《终止回购协议》约定的为准。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项目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公司后续将积极与地方政府加强沟通协调,持续督促剩余费用的支付,维护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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