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5万股,发行价格为 56.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0,193.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3,022.01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666.23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为 7,803.18万元,另持有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28,00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二)拟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品种 ①满足低风险、安全性高、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要求,产品发行主体需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 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③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相应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等。
2、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品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非保本浮动收益类金融产品、非保本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信托产品等。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尽量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特智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和公司日常经营对自有资金的需求,公司基于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