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2:30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2:30。 -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完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有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4 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的股东;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大道 398 号常州富都voco 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议案 - 提案编码: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编码:1.00 《关于公司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2. 登记方式: -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 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3. 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 569 号 4. 会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冷先生、王小姐 - 电话:0519-89620691 - 电子信箱:Sinofibers@163.com 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十五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777 投票简称:中简投票 2. 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2024年 11月 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1日 9:15至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1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提案或弃权。
本人(单位)对下述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 --- | --- | --- | --- |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 | 1.00 | 《关于公司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 √ | | | |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项下都不打“√”、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则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和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 | --- | --- | | 股东账号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是否本人参会 |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电子邮箱 | | 邮政编码 | | 备注 |
注:本表复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