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受让投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投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华海金浦创业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海金浦基金”或“合伙企业”) - 投资金额: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上海芯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芯鑫”)所持有的华海金浦基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600万元,其中已完成实缴出资人民币 300万元,上述标的份额的转让价款为 300万元。同时,公司与华海金浦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了《华海金浦创业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华海金浦基金新增认缴出资人民币 1,4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成为华海金浦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合计持有华海金浦基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 - 由于投资私募基金具有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参与的投资基金的投资回报可能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本次投资回报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监管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 为加强产业协同,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半导体等相关领域的资源优势和投资能力,增加公司投资渠道,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4年 10月23日与上海芯鑫、华海金浦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签署了《华海金浦创业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份额转让协议》。上海芯鑫为华海金浦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600万元。根据转让协议,上海芯鑫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华海金浦基金认缴的出资人民币 600万元对应的合伙权益。截至上述协议签署日,上海芯鑫已实缴出资人民币 300万元,公司与上海芯鑫确认本次标的份额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00万元。同时,公司与华海金浦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了《华海金浦创业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华海金浦基金新增认缴出资人民币 1,4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 2,000万元,成为华海金浦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并于 2024年 10月 23日签署了《华海金浦创业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将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以自有资金完成认缴出资的实缴。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上海芯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UM165G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建平 - 成立时间:2019年 11月 1日 - 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 -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 921弄 2号 L区 484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华海金浦基金的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华海金浦创业投资(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DKEREF0E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金浦镨创骅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2024年 5月 24日 - 出资总额:90,710万元人民币 -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起步区崔寨街道黄河数字经济产业园 M7号楼 4层 4017-28号(集群注册)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四、签订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甲方:上海芯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乙方: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丙方之一:上海金浦镨创骅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丙方之二: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五、签订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 合伙目的:通过财务性股权投资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通过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为优秀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从企业经营管理、战略发展、资本运作各方面帮助企业做强做大;最终以 IPO、上市公司并购或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获取收益。 - 基金存续期限及投资期: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之存续期限为 7年,自本合伙企业首个交割日起计算,包括投资期、管理及退出期两个阶段。 -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有限合伙人享有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合伙人会议并依本协议约定行使表决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本企业有关事务进行监督或为本企业利益起诉、根据本协议参与合伙企业收益分配、在涉及自身利益时要求查阅本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自身利益受损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追责等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授予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权利。 - 投资范围、投资方式、投资策略: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在股权投资范围内进行投资。主要投资于半导体制造技术(设备、材料、零部件、软件/IP)、芯片设计、新型封装技术产业相关行业;可辅助投资于新一代电子信息和数字经济为驱动下的新兴领域、以强链补链为目的的重要战略领域等其他行业。投资阶段可包含创业期企业及未上市成长型企业。 -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本合伙企业来源于投资项目所得的可分配收入,单笔或累计达到 2000万元及以上时,应尽快在所有合伙人间进行分配。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公司此次实施对外投资主要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在股权投资范围内进行投资。投资行业包括半导体制造技术(设备、材料、零部件、软件/IP)、芯片设计、新型封装技术产业相关行业,公司充分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增加投资渠道,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 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此外基金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以及基金内部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全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同时,公司将根据华海金浦基金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