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程度较低的理财产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6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13,475.66万元用于实施新增的募投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将在相关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计提2024年第三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净额共计834.69万元。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将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