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4-09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4年 10月 21日、10月 22日、10月 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核查发现的重大事项: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重大风险提示:短期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 公司股票于 2024年 10月 21日、10月 22日、10月 23日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 生产经营情况:经自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运营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 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公司于 2024年 9月 2日收到广汇集团出具的《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广汇集团计划自 2024年 9月 3日起 6个月内,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实施增持计划。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1.5亿元人民币(含),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230,550,151股的2%(即不超过 24,611,00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汇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991%。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广汇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公司于 2024年 7月 15日、2024年 7月 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84元/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1,365,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230,550,151股的比例为 0.9236%。
三、相关风险提示 - 市场交易风险: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9日和 10月 17日披露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2024-087)。其中,公司股票于 2024年 9月 27日、9月 30日、10月 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4年 10月 14日、10月 15日、10月 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2024年 10月 17日,公司股票涨停,并于 2024年 10月 18日披露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2024年 10月 22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并于 2024年 10月 23日披露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公司股票于 2024年 10月 21日、10月 22日、10月 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 8月 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121号)。依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4年 9月 3日开始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 10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