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23195 债券简称:蓝晓转 02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000股。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00股。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的相关事宜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的相关事宜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上述事宜的进行,公司需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