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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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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23195 债券简称:蓝晓转 02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000股。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00股。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的相关事宜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的相关事宜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上述事宜的进行,公司需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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