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舆情信息包括: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已发生或尚未证实但可能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及相关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舆情信息分类: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公司成立舆情危机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其他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法务负责人、媒体对接负责人、事件相关组织负责人等。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
舆情信息采集由公司证券部牵头,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信息;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根据管理要求及时将舆情信息上报。
公司及分子公司、生产基地其他各职能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应当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及时向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经甄别研判后,由相关部门灵活处置。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视情况召集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部与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重大舆情得到有效处置后,舆情工作组应召集公司有关部门对舆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评估总结,并将评估结果和经验教训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制度的改进和优化。
舆情工作组定期对员工进行舆情应对和危机管理培训,增强员工舆情管理的意识和技能;定期组织舆情应对模拟演练,检验和完善应对机制和流程。
各类舆情防范措施:建立良好的媒体关系;内部信息透明化;危机预警机制;积极回应市场关切。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公司未公开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