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
- 总则:
- 规则旨在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规范董事行为,确保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
-
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
董事:
-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特定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 新任董事候选人由原任董事会提名,股东有权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 董事享有出席董事会会议、提出议案、表决等权利,不得有挪用公司资金、违反忠实义务等行为。
-
董事应以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履行保密义务。
-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公司重要文件。
-
会议程序:
-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例会,董事长可根据需要召集临时会议。
- 会议通知应在会议日期前送达,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为有效,以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
每次会议应编写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
-
董事长:
- 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
董事长在紧急情况下可行使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报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
附则: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