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类型: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数量:不超过 21,418,29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限售期: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保荐代表人:卞韧、陈佳
项目协办人:邬彦超
项目组其他成员:曹宇、王雯雯、高天驹、俞欣莹、何友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发行人决策程序: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审议通过。
持续督导安排:在本次发行与上市完成后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包括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等。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推荐结论:保荐机构认为,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备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证券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