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115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年 10月 18日、10月 21日、10月 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截至 2024年 10月 22日,“新星转债”收盘价格为 182.122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 82.12%,转股溢价率 9.65%。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公司可转债价格近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 -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号文同意,公司59,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00”。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新星转债”自 2021年 2月 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23.8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10.00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年 10月 18日、10月 21日、10月 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 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 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除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未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 - 其他可转债敏感信息: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公司亦未发现其他对公司可转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四、可转债交易风险提示 -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年 10月 18日、10月 21日、10月 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截至2024年 10月 22日,可转债价格为 182.122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 82.12%。同时,“新星转债”按照当前转股价格转换后的价值为 166.10元,可转债价格相对于转股价值溢价 9.65%。当前“新星转债”存在较大的估值风险。 - 可转债可能触发赎回条款的风险提示: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当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发行人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截至2024年 10月 22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13.00元/股),存在一定的赎回风险。 - 若“新星转债”触发赎回条款、且公司决定赎回,投资者所持有的“新星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10.00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五、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确认截至目前,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可转债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股权发生变化的事项;未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新星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估值风险和赎回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0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