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8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A类权益 198.4998万股、B类权益 209.5600万股,合计 408.0598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作废的主要原因是:4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的 100%的限制性股票;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归属比例为 80%,故将对因 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不能归属的 20%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1名激励对象 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零,作废其B类权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应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08.0598万股,其中 A类权益 198.4998万股,B类权益 209.5600万股。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洲明科技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