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和远气体
股票代码:002971.SZ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 - 湖北聚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杨涛 - 杨峰 - 杨勇发 - 冯杰
签署日期:2024年 10月
收购人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参与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认购将使得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得到进一步巩固,有助于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同时,本次认购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资金需求压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财务安全水平和财务灵活性,帮助公司优化资本结构,确保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有助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切实利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已与上市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收购人拟合计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40,053,403股股票,除上述事项外,收购人没有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收购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收购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收购前,湖北聚势未持有公司股份,杨涛直接持有和远气体 43,614,700股,占公司股权比例为 20.97%;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合计持有和远气体68,872,078股,占公司股权比例为 33.1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本次股票发行上限计算,本次收购完成前后,湖北聚势、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持有的和远气体股份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收购前股份数量(股) | 本次收购前持股比例 | 本次收购后股份数量(股) | 本次收购后持股比例 | | --- | --- | --- | --- | --- | --- | | 1 | 湖北聚势 | - | - | 26,702,269 | 10.76% | | 2 | 杨涛 | 43,614,700 | 20.97% | 56,965,834 | 22.97% | | 3 | 杨峰 | 15,652,590 | 7.53% | 15,652,590 | 6.31% | | 4 | 杨勇发 | 6,844,597 | 3.29% | 6,844,597 | 2.76% | | 5 | 冯杰 | 2,760,191 | 1.33% | 2,760,191 | 1.11% | | 合计 | 合计 | 68,872,078 | 33.11% | 108,925,481 | 43.91% |
收购人以现金方式认购和远气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湖北聚势、杨涛用于认购本次和远气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情形。湖北聚势、杨涛均已出具《(关于认购和远气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 本公司用于认购和远气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的情形; 2. 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和远气体或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前,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合计持有和远气体 68,872,078股,占公司股权比例为 33.1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人为湖北聚势、杨涛,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40,053,403股计算,本次发行后,湖北聚势、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合计持有和远气体 108,925,481股,占公司股权比例为 43.91%,超过 30%。根据《(收购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对象湖北聚势、杨涛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本次发行对象湖北聚势和杨涛已承诺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可免于发出要约。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和远气体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