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批准和授权:
-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2023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2023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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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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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价格调整:
- 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 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2024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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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5.82-0.30-0.10=5.4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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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具体情况:
- 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8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将于2024年10月18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 归属条件及成就情况: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
- 激励对象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33.33%,满足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66名激励对象中,10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为B-良好,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为C-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其余55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均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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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和数量: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6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6.282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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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具体情况:
-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5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 11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868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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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7.368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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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性意见:
-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 本次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10月18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 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归属登记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