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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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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琏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5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反馈。 3、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4、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5、2024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51名激励对象合计522.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5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4.1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3.5250万股。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资金问题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522.80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的2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30.70万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4年10月17日。 (二)预留授予数量:105.00万股。 (三)预留授予人数:9人。 (四)预留授予价格:4.33元/股。 (五)股权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 | --- |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七)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 | 类别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本次预留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 | --- | --- | ---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9人) | 105.00 | 16.07% | 0.28% |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4年(万元) | 2025年(万元) | 2026年(万元) | 2027年(万元) | | --- | --- | --- | --- | --- | --- | | 105.00 | 427.35 | 57.41 | 242.45 | 93.59 | 33.90 |

六、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

八、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获授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及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琏升科技和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1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1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十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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