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
第四章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2024年6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4年6月13日至6月22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 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4年7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4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2024年10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五章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 预留授予日:2024年10月17日。
- 预留授予数量:105.00万股。
- 预留授予人数:9人。
- 预留授予价格:4.33元/股。
- 股权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4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
第六章 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 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琏升科技和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1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1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