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一、获授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